第10屆MAKAPAH美術獎,總獎金120萬,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第10屆MAKAPAH美術獎,總獎金120萬,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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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創作主題
以臺灣原住民族人物、景觀、自然生態、藝術、傳統祭儀、文化活動及部落建築⋯⋯能看見更多不同的臺灣原住民族文化之美,
且能傳達原住民族的精神與文化意涵為主軸。

二、參賽組別及類別(可同時報名繪畫及攝影類)
(一)繪畫類:以手繪方式創作之繪畫作品,每人參賽作品以2件為限。
(二)攝影類:以傳統底片或數位攝影的方式創作之攝影作品,每人參賽作品以8件為限。

三、參賽資格
年滿15歲以上者,對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有興趣者皆可參加,不限國籍。僅接受個人名義參賽。

四、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14年9月19日(五)截止(以郵戳為憑)。

五、報名方式
請於MAKAPAH美術獎活動官網(www.art-makapah.com.tw)或FB社群平台,下載活動簡章及報名表,於報名截止日期前,
將以下報名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徵件小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接受報名。

(一)報名資料:
1.參賽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資料,如身分為原住民,請於報名表註明族別。
2.作品相片:背面應黏貼「作品說明表」。
3.作品電子檔:將「作品照片」燒錄成光碟或以隨身碟存放,亦可於報名表中提供雲端連結以供下載(須開放下載權限)。

(二)收件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268號31樓之2,收件人請標示:【第10屆MAKAPAH美術獎-徵件小組收】。

(三)洽詢電話:02-2781-0113,徵件小組。

六、參賽作品說明
(一)繪畫類
1.創作時間:參賽作品應為簡章公告時間起計5年內所創作之作品。
2.作品規格:
(1)畫紙尺寸:以長邊120公分為上限。
(2)媒材:平面繪畫或複合媒材均可,但必須為手繪作品,恕不接受雕塑、數位作品或含有複印製品之拼貼畫。
3.作品相片規格:參賽者須將畫作先翻製成照片,並沖印8x12吋相片(約為203x305mm)亮面相片。

●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且同一件作品不得兩投,經
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機關追回
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二)攝影類
1.創作時間:參賽作品應為簡章公告時間起計5年內之創作作品。
2.作品規格:
(1)參賽者需將作品沖印成長邊為12吋(約為305mm)之亮面相片。
(2)作品須交付底片或數位電子檔(電子尺寸不得低於2274×1704像素,JPEG或TIFF檔,須保留原始EXIF檔案資訊)。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且同一件作品不得兩投及不得進行翻拍拷貝、合成等,如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
得獎作品則由主辦機關追回該獎項及獎金,獎位不予遞補。
●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所有權及確保參賽作品無任何爭議,且必須是「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之作品。
*公開發表者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投稿過至線上販售之圖庫或參加其他比賽公開發表者。
但發表於Facebook、個人部落格、網路論壇者不在此限。

七、獎勵方式
繪畫類
● 首獎1名:20萬元,獎座1座,作品集1冊
● 貳獎1名:15萬元,獎座1座,作品集1冊
● 叁獎1名:11萬元,獎座1座,作品集1冊
● 優勝10名:3萬元,獎牌1面,作品集1冊
● 佳作10名;1萬元,獎狀1面,作品集1冊

攝影類
● 首獎1名:10萬元,獎座1座,作品集1冊
● 貳獎1名:6萬元,獎座1座,作品集1冊
● 叁獎1名:3萬元,獎座1座,作品集1冊
● 優勝10名:1萬元,獎牌1面,作品集1冊
● 佳作10名:5,000元,獎狀1面,作品集1冊

附註:1.上述獎項未達評選標準者,得以從缺辦理,並得保留或調整獎項名額。
2.得獎者需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憑證,若不願配合,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活動官網:www.art-makapah.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