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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麥味登微電影暨短影音創作大賽,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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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麥味登微電影暨短影音創作大賽簡章
 
※ 競賽說明
 
  餐飲串起了人與人之間的連結,連結構築起關係,關係醞釀出溫暖。成立39年的連鎖餐飲品牌《麥味登》,為鼓勵年輕人投入影像創作,特舉辦「微電影創作競賽」。本次活動以「My Warm Day」為主題,邀請創作者透過短影音作品,講述日常飲食與溫暖的關係,並以《麥味登》為故事核心,串接個人生命經驗與生活記憶。無論是早晨的第一口早餐、與親友共享的溫馨片刻,或門市裡悄然發生的小故事,都能成為感動人心的創作素材。用鏡頭記錄你心中的麥味登,傳遞屬於你的溫暖日常!
 
※ 報名資格

  • 樂於分享故事,對影像傳達有熱情者,年齡、器材不限、影片類型不拘。
  • 不限個人或團隊報名,團隊報名者請推派一人為代表人,團隊人數不拘。
※ 競賽時程
  • 報名收件:2025年06月01日-2025年10月31日10:00止
  • 資格審查:2025年10月31日
  • 線上人氣票選:2025年11月06日-2025年11月20日14:00止
  • 評審評選時間:2025年11月06日-2025年12月05日
  • 入圍名單及網路人氣獎公告:2024年11月24日
  • 頒奬典禮:2025年12月06日晚間07時至21時
※ 競賽題目
  • 微電影創作:以「My Warm Day」為主題,發想具溫度的故事劇情,融合麥味登品牌元素,描繪人與人之間透過餐飲建立連結的溫暖時刻,拍攝成微電影。
  • 短影音創作:以「My Warm Day」為主題,運用創意構思與生活觀察,透過簡潔有力的影像語言,呈現麥味登在日常中帶來的溫暖瞬間與感動時刻,展現品牌溫度與個人風格。
※ 報名繳件方式
  • 報名:點擊大賽FB粉絲專頁或麥味登官網之報名連結,線上填寫報名表,即可報名。
  • 確認:請加入微電影Line 官方帳號「ID:@zxc5888n」確認報名狀況及資格審查程序。
  • 繳件:參賽作品一律以上傳YouTube並設定影片不公開,以提供影片連結之方式繳交。
※ 微電影作品格式
  • 影片命名:微電影創作組需以「2025麥味登微電影創作組_作品名稱」方式命名
  • 影片長度:全長不超過480秒。
  • 影片比例:16:9
  • 影片解析度:1920 x 1080 Pixels 以上
  • 影片格式:配合影片觀看習慣,請上傳橫式格式之影片。
◎ 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務必符合上述作品格式規定,若未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或刪除其參賽資格之權力。
※ 短影音作品格式
  • 影片命名:短影音創作組需以「2025麥味登短影音創作組_作品名稱」方式命名
  • 影片長度:全長不超過90秒。
  • 影片比例:9:16
  • 影片解析度:1920 x 1080 Pixels 以上
  • 影片格式:配合影片觀看習慣,請上傳直式格式之影片。
◎ 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務必符合上述作品格式規定,若未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或刪除其參賽資格之權力。

※ 評選標準
  • 專業評審團兩階段評比。
  • 評分配比:
    1. 主題符合性35% (作品與主題設定之契合程度)
    2. 敘事感染力35% (作品引發閱聽人共鳴與好感度)
    3. 創作手法30% (參賽作品的呈現手法)
  • 網路人氣獎由網友投票選出。
※ 競賽獎項
微電影創作組 短影音創作組
金 盤 獎:1名 獎金 15 萬元
銀 盤 獎:1名 獎金 10 萬元
銅 盤 獎:1名 獎金 7 萬元
優 選 獎:3名 獎金 2 萬元
網路人氣獎:1名 獎金 2 萬元
金 杯 獎:1名 獎金 5 萬元
銀 杯 獎:1名 獎金 4 萬元
銅 杯 獎:1名 獎金 3 萬元
佳 作 獎:2名 獎金 1 萬元
網路人氣獎:1名 獎金 1 萬元

 

※ 詳細資訊下載:

活動大賽簡章】、【線上填表報名】、【著作版權切結

肖像權同意書】、【個資法同意書】、【臉書粉絲專頁


※ 歷屆得獎作品

2016麥味登微電影得獎作品】、【2017麥味登微電影得獎作品】 
2018麥味登微電影得獎作品】、【2019麥味登微電影得獎作品
2023麥味登微電影得獎作品】、【2024麥味登微電影得獎作品


※ 附則

  • 參賽者知悉並同意主辦單位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按照主辦單位之隱私權政策,基於活動辦理之目的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之個人資料。
  • 肖像權:
    • 參賽者須擔保已確實取得參賽作品中被攝影者之肖像權授權,如有任何第三人於日後對主辦單位主張侵害其肖像權,參賽者應負擔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損害。
    • 參賽者同意將含有參賽者肖像之肖像權永久且不限地域的無償授權予主辦單位,並無條件同意主辦單位得無償自由使用、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及公開展示含有參賽者肖像之影音著作。
  • 著作權: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不限地域、時間、次數和方式自由利用,包括重製及改作等,並以主辦單位名義授權他人使用。
  •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參賽:
  • 參賽者與任何版權或經紀公司已有現存合約關係者。
  • 作品有任何形式的剽竊、翻唱及轉貼他人資料或盜用他人作品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
  • 作品曾公開發表、公開發行或擬於本賽程結束前剪輯完成或被錄製成音樂成品並公開發表、公開發行者。
  • 作品曾參加其他各類比賽、曾獲得其他各類比賽獎項或曾出版發行或商品化且已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者。
  • 作品已參加其他任何正在舉辦但尚未公布結果之比賽者或已向其他公司、單位投發遞作品(投稿)且尚未得到退回通知者。
  • 作品之著作權曾售予、贈予或作品係與他人合作等因任何其他形式而不再擁有作品完全著作權者。
  • 作品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侮辱或其他損害社會善良風俗之內容者。
  • 參賽者若報名資料填寫不實或有違反前述情事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得獎作品經主辦單位發現或他人檢舉有上述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參賽作品侵害他人權利(包含但不限於著作權)而生之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並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損害。
  • 參賽作品皆於活動投票專區接受網友投票。活動進行時,若參加活動者以惡意程式或其它經主辦單位認定明顯違反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結果者,皆視為違反活動規則之行為。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且經主辦單位確認屬實,主辦單位除有權立即將票數予以刪減或歸零、取消該作品被投票之資格及追回獎金,且主辦單位不排除對該參賽者提出刑法「普通詐欺罪」之刑事追訴。
  • 參賽作品均以網路上傳投件,惟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之事由、電腦網路線路技術及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得獎者須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並於指定時間內完成領獎。未依規定時間內完成手續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19,999者(主辦單位提供之獎金為含稅金額),將依法代扣該獎項10%稅額。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獲獎資格。
  • 若有媒體提出採訪之相關需求,參與隊伍需盡力配合。
  •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增刪、變更及最終解釋權。